APP下载

微信公众号

CCMTV APP

登录后可享受
同步多端记录
个性推荐视频
登录
药品名称 适应症 药物分类
替莫唑胺胶囊
核准日期:2007年03月06日 修订日期:2015年12月01日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替莫唑胺胶囊
【商品名称】
蒂清
【英文名称】
TemozolomideCapsules
【汉语拼音】
TiMoZuoAnJiaoNang
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莫唑胺化学名称:3,4-二氢-3-甲基-4-氧代咪唑[5,1-d]并1,2,3,5-四嗪-8-甲酰胺。分子式:C6H6N6O2分子量:194.15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治疗肿瘤的药物 >> 破坏DNA化学结构的药物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治疗黑色素瘤的药物

适应症

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规格

5mg;50mg;100mg

用法用量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表1与放疗合并期间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 #1辅助治疗期:本品同步放化疗期结束后4周,进行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第1周期的本品剂量是150mg/m2/日,每日1次,共5天,然后停药23天。第2周期开始时,如果第1周期CTC的非血液学毒性≤2级(除脱发、恶心和呕吐外)、绝对白细胞计数(ANC)≥1.5x109/L和血小板计数≥100x109/L,则剂量可增至200mg/m2/日。如果第2周期的剂量没有增加,在以后的周期中也不应增加剂量。除出现毒性外,以后各周期的剂量维持在每日200mg/m2。治疗期间应按表2和表3降低剂量。治疗期间,第22天(首剂本品后21天)应进行全血细胞的计数。应按表3降低剂量或终止服用本品。表2本品单药治疗的剂量水平 #2 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成人患者:成人患者:以前未接受过化疗患者的每28天周期中本品口服剂量是每日200mg/m2,共5天。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患者的本品起始剂量是150mg/m2/日,如果下个周期第一天的ANC≥1.5x109/L和血小板计数≥100x109/L,则第2周期的剂量增为200mg/m2/日。应根据ANC和血小板计数最低值调整本品的剂量。儿童患者在3岁或3岁以上的患儿中,每28天周期中本品推荐口服剂量是200mg/m2/日,共5天。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患儿的本品起始剂量是150mg/m2/日,共5天;如果没有出现毒性,下个周期的剂量增至200mg/m2/日。治疗继续到病变出现进展,最多为2年。调整剂量的实验室参数必须符合以下实验室参数才能用药:ANC≥1.5x109/L和血小板计数≥100x109/L。第22天(首剂后21天)或该天48小时以内及每周必须检查全血细胞计数,直至ANC≥1.5x109/L和血小板计数≥100x109/L。如果任何一个周期内的ANC<1.0x109/L或血小板计数<50x109/L,下个周期的剂量必须降低一个水平。剂量水平包括100mg/m2、150mg/m2和200mg/m2。推荐的最低剂量为100mg/m2。全部患者应空腹(进餐前至少一小时)服用本品。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如果服药后出现呕吐,当天不能服用第2剂。不能打开或咀嚼本品,应用一杯水整粒吞服。如果胶囊有破损,应避免皮肤或粘膜与胶囊内粉状内容物接触。

不良反应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表4是国外临床研究中新诊断为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者在同步放化疗期和单药治疗期出现的不良事件(在临床试验中并未判断因果关系)。发生频率按极常见(>1/10)、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表示。表4本品同步放化疗期和辅助治疗期间出现的事件 #1 #2 #3 实验室结果:观察到骨髓抑制(中性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这是大多数细胞毒药物(包括本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同步化疗期和辅助治疗期中都发生实验室异常和不良事件。有8%患者出现3级或4级中性白细胞异常(包括中性白细胞减少)事件:接受本品治疗患者中有14%出现3级或4级血小板异常(包括血小板减少)事件。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成人患者临床试验中,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反应,特别是恶心(43%)和呕吐(36%);;一般为1级或2级,具有自限性,或标准止吐药易于控制。重度恶心和呕吐发生率为4%。其他经常报告的不良事件,包括疲乏(22%)、便秘(17%)和头痛(14%)。还报告食欲减退(11%)、腹泻(8%)、皮疹、发热、无力和瞌睡发生率各为6%。不常见的不良事件(2%-5%)按发生率的递减次序为腹痛、疼痛、头晕、体重下降、不适、呼吸困难、脱发、僵直、瘙痒、消化不良、味觉异常,感觉异常和瘀点。实验室结果:胶质瘤患者的3级或4级血小板减少和中性白细胞减少的发生率分别为19%和17%。有8%和4%胶质瘤患者因此而住院和或停止本品治疗。骨髓抑制是可以预见的(一般在开始几个周期的第21-28天),通常在1-2周内迅速恢复。未发现有累积的骨髓抑制。曾有报道全血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和贫血;淋巴细胞减少也很常见。对临床试验中药代动力学人群进行的分析显示,达到中性粒细胞最低值的人数,女性101例,男性169例;血小板达到最低值人数,女性110例,男性174例。治疗的第一周期4级不良反应发生率女性高于男性,其中中性粒细胞减少(ANC<500cells/uL)女性12%,男性5%;血小板减少(<20000cells/L)女性9%,男性3%。在一组400例复发性神经胶质瘤受试者的数据中,治疗的第一周期的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女性与男性分别为8%和4%;而4级血小板减少的发生率则分别为8%和3%。在另一个有288例受试者参加的、新近诊断的多行性胶质母细胞瘤试验中,治疗第一周期的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女性与男性分别为3%和0%;4级血小板减少发生率则分别为1%和0%。本品上市期间,很少有机会性感染病例的报告,包括卡氏肺囊虫性肺炎。极少报告过多形性红斑、中毒性表皮坏死、斯-约二氏综合症和变态反应(包括过敏反应)病例。曾报告过间质性肺炎及肺纤维化的罕见病例。在接受本品治疗患者中报告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和继发的恶性疾病(包括髓细胞性白血病)的罕见病例。可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很罕见,曾报道过的肝脏毒性病例包括肝酶升高、高胆红素血症、胆汁淤积及肝炎。

禁忌

1.对替莫唑胺胶囊或达卡巴嗪(DTIC)过敏者禁用。2.妊娠期禁用(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3.禁用于严重骨髓抑制的患者。

注意事项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PCP)的高危人群。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的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肝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或肾功能异常的患者尚无服用替莫唑胺的资料。根据替莫唑胺药代动力学特征,对于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不必降低替莫唑胺的用量,但应用时需倍加小心。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

儿童用药

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

老年用药

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药物相互作用

同时服用雷尼替丁或食物对替莫唑胺胶囊吸收程度的影响无临床意义。同时服用地塞米松、丙氯拉嗪、苯妥英、卡马西平、昂丹司琼、H2受体拮抗剂或苯巴比妥等,不影响替莫唑胺的清除。同时服用丙戊酸,替莫唑胺清除率轻度降低(有统计学意义)。替莫唑胺胶囊与其他可导致骨髓抑制的的药物联合应用时,骨髓抑制可能加重。

药物过量

国外临床研究中已进行了剂量为500,750,1000和1250mg/m2(每治疗周期服药5天的总剂量)的临床评价。剂量限制性毒性为血液学毒性,在任一剂量下均有报道,但在较高剂量时较为严重。一患者5天中每天过量服用2000mg,所报道的不良事件为全血细胞减少症、发热、多器官衰竭及死亡。在服药超过5天(最长达64天)的患者中所发生的不良事件包括骨髓抑制(伴随或不伴随感染),某些严重且持久的病例最终死亡。在药物过量事件中,应进行血液学评价。必要时应采取支持性措施。

贮藏

遮光、密封,在2~30℃保存。

包装

塑料瓶装。5mg,5粒/瓶或8粒/瓶50mg,5粒/瓶或7粒/瓶100mg,5粒/瓶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5mg,国药准字H2004063650mg,国药准字H20040637100mg,国药准字H20060880

生产企业
【名字】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城南西路29号
【邮编】
223002
【省份/国家】
江苏省
【电话】
0517-83803757
【传真】
0517-83803898
【主页】
www.talydiyi.com
【热线】
8008189818
妊娠分级

FDA妊娠分级:D

哺乳期分级

替莫唑胺:L5

关注我们,获取更多资讯

CCMTV用药云助手交流群

CCMTV洞察—药械沟通1群

用药云助手

药品群